云南通海东昇赛鸽中心120公里指定鸽赛规程
一、特殊羽色赛及训放站指定鸽赛规则 
应鸽友要求,50公里以上组织小奖及特殊羽色赛,请鸽友莫错失良机。其规则如下:特殊羽色赛(除灰、雨点外) 
1、交费:以50公里归巢为报名鸽每羽100元(只有50公里归巢鸽交报名费了,80、120公里归巢才能有资格继续交费),80公里归巢每羽200元,120公里归巢每羽300元。如3站都归巢共交费600元。 
2、 奖项:录取前10名(奖杯各一樽)。220公里为决赛站,如决赛站没有上笼鸽,奖金按上一站前10名计发;如名次未取满剩余名次及奖金按上一站名次顺延发放。 
3、奖金按最终收取奖费扣15%组织费计发。冠军25%,亚军15%,季军10%,第四至十名5%。 
4、报名时间为50公里训放后开始至80公里训放前。(10月8日至10月14日晚14:00截止 
指定有效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4日(中午14:00截止)(只允许鸽主指定,非鸽主指定无效!如截止时间前未核对,发生错误,无论任何原因,均以网页为准,后果鸽主自负。
二、组织小奖赛项及奖金分配办法:
一、参赛费我公棚提取15%后余下部份即为奖金,赛项及奖金分配比例如下:
赛项 A组(取20名) B组(取10名) C组(取5名) D组(取1名) E组(前300名均分) F组(特殊羽色报名
指定金额 100 200 300 100 200 300 100 200 300 100 200 300 100 200 300 200
奖金分配 第1名 20% 20% 20% 25% 25% 25% 35% 35% 35% 85% 85% 85% 85% 85% 85%  
第2名 10% 10% 10% 15% 15% 15% 25% 25% 25%       85%由本项前300名(含300名)的指定进奖赛鸽均分  
第3名 5% 5% 5% 10% 10% 10% 15% 15% 15%        
第4名 均分50% 均分50% 均分50% 5% 5% 5% 5% 5% 5%        
第5名 5% 5% 5% 5% 5% 5%        
第6名 5% 5% 5%              
第7名 5% 5% 5%              
第8名 5% 5% 5%              
第9名 5% 5% 5%              
第10名 5% 5% 5%              
第11名                
第12名              
第13名              
第14名              
第15名              
第16名              
第17名              
第18名              
第19名              
第20名              
二、比赛规则:
1、报名可通过现场交款、汇款后传真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电话、短信等方式指定无效。报名请交清指定鸽赛费,谢绝赊欠。指定有效时间为10月8日至(上笼前中午14:00截止)止(只允许鸽主指定,非鸽主指定无效!)报名必须连同银行汇款小票一起传真(0877-3660109)至我公棚确认。
2、报名交清指定鸽费后,请尽快上网核对指定资料是否正确,集鸽当天20:00对我公棚公布的报名资料无异议的,视为正确,不论何种原因,一律以我中心公布的报名单为准,根据该次比赛成绩计算指定鸽赛成绩及奖金。
3、指定鸽赛有效报道时间为当日20:00整,报道期若该项名次未取满,余下奖金由该项指定获奖鸽均分;若该项无鸽归巢,退还参赛费。
4、由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错误,责任鸽主自负,参赛费不退。①、足环号码报错造成错误指定的,参赛费不退还。  ②、指定后由于您不核对上笼清单(或是上笼前一天家飞扫描数依据)而上笼时无鸽的,参赛费不退还。③、指定后由于您在规定时间内不核对我中心上网公布的指定名单而产生错记、漏记等错误的,参赛费不   退还,所有责任鸽友自负。
5、指定环无交费凭据的;电话打奖或欠款的;已汇款而没有指定环号(包括传真字迹不清晰)的;在上笼单上网公布后,网络上无指定环号的,视为没有报名。
6、指定鸽获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期为两天,请上网核查,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则生效,奖金即可领取。
三、指定鸽赛必须满足两个“依据”:
1、依据上站训放扫描数据确定指定鸽赛足环号;
2、依据上笼前一天家飞扫描数据确定有效。
未按以上两个“依据”,退还参赛费,视本次成绩无效,不参与指定鸽赛排名。
四、其他事项:
1、所有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人自理。
2、若比赛天气情况有变,本公棚将及时通知,另行安排比赛时间。
3、本规程解释权归通海东昇赛鸽中心所有
五、汇款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    6212262517003402279    收款人:李云  
中国农业银行:  6230521920009595170    收款人:李云  
云南农村信用社:6231900000058988409    收款人:李云  
六、传真及电话:
联系电话:0877-3660108  
自动传真:0877-3660109 
联系电话(微信):189877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