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旭赛鸽中心2014年第七届(秋)竞翔规程
承办单位:河北东旭赛鸽中心
主办单位;河北千帆皮业有限公司
一, 参赛条件
1. 国内外承认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 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2014年正式足环,
3. 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鸽主不要自行接种。(如接种请注明)
4. 鸽友将幼鸽交入我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使生效,双方应当遵守合
同条款。
二, 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本次比赛设预赛,决赛,团体赛,指定鸽赛。
2.预赛2014年10月中旬,300公里
决赛2014年10月下旬,550公里
3 本中心有权根据当时天气改变比赛时间,但不改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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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赛:每6羽为一组,交6羽既有资格参加团体赛。
团体奖必须在决赛获奖名次以内才有资格,如果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名次靠前者为胜
5 指定鸽赛:双关比赛均设指定鸽赛。奖金分配见当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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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电话及付款方式
1. 参赛鸽每羽收饲管费100元人民币(交鸽时既要缴纳)
2014年300公里预赛后根据鸽主意愿缴纳参赛费每羽500元人民币(所有参赛费用全部用于奖金发放本棚不提成)
300公里预赛后不交参赛费可同场比赛视为训放组不发放奖金
2.汇款地址: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账号:6228480631939393718姓名:裴利亚
中国建设银行账号:6227000132950027155姓名:刘静芳
3.收鸽时间:2014年2月1日开始至2014年6月30日(3000羽封棚)。全天24小时服务。
4.地点:衡井线辛集晋州交界处北行一公里河北东旭赛鸽中心。
联系人电话: 裴利亚:13931136245 13032686334
四,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鸽钟排列成绩,如遇计时出现故障,按中鸽协有关规定处理。
2.所有训养情况及成绩将在中国信鸽信息网站公布,鸽友可上网查询或电话联系。
3.决赛有效期为比赛当日开笼第一羽赛鸽归巢后24小时结束比赛。
五 参赛鸽意外处理
每关比赛后赛鸽保持正常家飞,如训放或家飞期间发生游棚丢失,或碰撞等一切意外原因,本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六. 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预赛300公里取前10名发奖杯
决赛550公里设(比赛组,训放组 )两个参赛组,各组前十名发奖杯。
比赛组按缴费总羽数10%为获奖名额
按一百个获奖名额计算 冠军总奖金5% 亚军总奖金3% 季军总奖金2%
4-10名各总奖金1% 剩余奖金十名以后获奖名额均分
如果不够一百个获奖名额前十名和团体奖金按百分比增加
有效期内获奖名额没有报满剩余奖金所有获奖鸽均分
团体冠军总奖金1% 亚军总奖金0.8% 季军总奖金0.5% (团体前三名各奖杯一尊)
所有获奖鸽税费自理
七. 获奖鸽归巢鸽属及办法
1.2014年决赛后一星期举行颁奖拍卖会。决赛前300名进行拍卖
拍卖收入50%归鸽主50%归公棚。请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准备好血统书。
2.归巢鸽在决赛后15日内凭参赛卡50元取回,过期不领者,本中心将自行
处理。
3. 未拍卖出的获奖鸽按拍卖底价50%交费领回,
4。 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禽流感。政府突发规定)等,造成停赛,退还参赛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程解释权归河北东旭赛鸽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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